探索超市防盗之“道”
发表时间:2005-08-22 9:25:47 天气状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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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开架销售的超市来讲,商品失窃现象不仅普遍存在而且非常严重。据有关部门统计,中国零售业的年损耗约为2%~5%,其中一半以上的损耗是由于商品被盗造成,2000年中国零售业直接损失200~600亿的失窃金额,对于利润越来越薄的零售业,这无异于一场灾难。
探索超市防盗之“道”首先要从分析偷盗的形形色色的表现形式入手,针对各种偷盗行为的特征,有策略、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。一般而言,超市的盗窃案件分为两类:内盗(员工盗窃)、外盗(顾客盗窃),本文将着重探讨由顾客引起的外盗案件的防范之“道”。
外盗的几种表现方式:
方式之一:顺手牵羊
现在的超市卖场面积都比较大,开架销售虽然方便了顾客选购商品,但是也滋生了部分顾客“顺手牵羊”的毛病,见利忘义,认为无人监管,存在侥幸心理而做出不该做的事。
方式之二:偷梁换柱
更换商品的包装,以低价商品标签代替高价商品标签,或干脆撕毁标签、拔掉磁钉,不用交款而带出卖场。
方式之三:掩人耳目
利用衣服、提包藏匿商品,或在大包装商品里藏匿小包装商品。
方式之四:就地解决
在卖场里吃东西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,趁人不备,将商品据为己有。
方式之五:团伙作案
通过团伙之间的配合,偷盗商品,此方式尤其在大型卖场发生居多,而且已不仅限于卖场内部,顾客停放在卖场外面的车辆也已经成为偷盗团伙的目标。
偷盗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,也演变的越来越隐蔽,以上只是管中窥豹,不一而足。
心理学家对偷盗犯罪的原因作过分析,心理学家认为动机、机会、风险是构成偷盗犯罪的三要素。生活的困难、心理失去平衡、报复行为、寻求内心刺激、贪便宜心态等都会让人产生偷盗的“动机”。超市开架销售为大家提供了自由接触商品的“机会”,如果这时所冒“风险”又不高,便容易导致偷盗案件的发生。对卖场管理者来说,不可能去阻止他人产生偷盗的“动机”,也不可能减少顾客接触商品的“机会”,只有将作案时被抓的“风险”增大,才能抑制其偷盗的欲望,降低偷盗案件的发生概率。所以面对棘手的偷盗案件,许多超市都采取了“惩前毖后”的惩罚性措施,比如偷一罚十、对簿公堂,甚至于搜身、打骂等带有人身攻击性质的过激行为。
但是笔者认为防盗之道在于“防”,而不在于“惩”。事后的惩罚可以对偷盗者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,而对于偶尔犯错的人来讲,过激的惩罚会使人颜面扫地、伤害到人的尊严,以至于破坏店铺形象;对于惯犯来讲,惩罚未必会真正杜绝其再犯。所以,采取恰当的“防”盗措施,防患于未然,方能降低案件的发生概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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